一、受理对象
在湖南湘江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国企、央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首次申请职称(之前没有获得过任何专业技术职称);
2.获双学士学位当年;本科毕业参加相关工作满一年,专科毕业参加相关工作满三年;(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注: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通信工程、土建等专业职称需通过考试取得,不予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1式2份;
填表说明:1.表格需双面打印;2表格内容填写可电脑输入也可手写,但需保持一致;3.表格内“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4.呈报表“第八项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处均需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二)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两寸彩照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名字);
(五)首次申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同意推荐本公司在职人员申报初级职称名单1份加盖公章;
(六)区属国企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核定编制数后,在认定表上盖章写意见,或另外出具已核职数同意申报证明;不在编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在职不在编证明并盖章。
注:1.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安排,由教育局发布通知;2.原则上申报对象需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四、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1日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路258号,湘江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青山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口,东方红中路258号,尖山印象东南角)。
联系电话:0731-88995125
附件:
湘江新区民社局专技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