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湘江新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2023年上半年中级职称初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二)申报人在湖南湘江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含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国企、央企)
(三)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即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可申报;
获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年限(即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须取得硕士学位)申报;
获博士学位参加工作当年即可申报。
(四)以考代评的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通信工程、国土空间规划、出版及土建等专业职称需要通过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不办理认定。
(五)职称初次认定无需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也无需参加专技人员继续教育。
(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单位有空缺职数。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安排,由教育局发布通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见附件)。需双面打印并在文印店胶装(自己用胶水粘贴不符合要求,表格最后一页为封底,请不要另做封底),一式两份,贴照片。(表格内容可以电脑输入后打印也可以手工填写)
(二)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如果硕士学历学位证为非理工科专业,请同时提交学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在职研究生只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三)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请确保发证前二维码在有效期内(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一张两寸照片(除认定表指定位置张贴照片外,需要另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打印证书用)。
(六)申报人原则上需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七)材料顺序依次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照片正面向下用回形针夹在材料上方。
(八)若用“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年限”条件申报,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当时工作的单位出具证明或者提供当时的社保情况表)。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一个月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异动备案表》复印件1份,非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为非在编人员”证明原件一份。
(十)资料由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集中报送。
(十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审核盖章并签注“已核,**(审核人姓名)”,并在《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相应处签字盖章。
(十二)表格第6项“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请人事部门负责人在人事部门审查签章处签字盖公章,表格第8项,“基层单位意见”,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接收材料时间:6月1日-6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长沙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青山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口,东方红中路258号,尖山印象东南角)
(三)联系电话:0731-88995125。
(四)认定工作结束后,将在湘江新区就业网发布领回申报资料、职称证书等资料的通知,请及时关注。
(五)本通知只针对硕士博士毕业生认定中级职称,2023年中高级职称评审预计在今年8月份启动,届时会在本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