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沙高新区鼓励扶持被征地农民、农村居民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长高新管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部门受理审核、调查核实,初步认定下列人员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条件(见附件),现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
请同志们发扬民主监督精神,在7天的公示期内,对不符合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对象进行举报,以便严格执行政策,鼓励和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
举报电话:89755243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