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12名(劳务派遣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聘用后,服从分配、能适应24小时三班倒的工作,并遵守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约定。
注:同等条件下,有散打、跆拳道、武术或相关体育专业背景、退役军人和户籍地、居住地在高新区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19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2427882875@qq.com qq邮箱。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资格初审:
①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②资格初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信访接待室(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③初审需准备的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佩戴口罩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2020年5月25日,招聘部门根据报名者填报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要求执行)。男子1000米跑步。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计算机考试。
凡在体能测试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计算机考试
进行30分钟网上机考,内容为:电脑操作、打字等。参加计算机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五)面试
根据计算机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计算机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注: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人员年经费7.2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1-88908766
附件下载: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湖南省湘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