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1)企业(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即属于小微企业;
(3)招用了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指在毕业的自然年度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2、申请流程:
携带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认定,然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与就业培训处。(小微企业开户材料附后)
3、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资质申请通过后可以进入企业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具体操作可以依照企业社保补贴操作手册进行系统申报。申请材料附后,请按照相关指南准备对应材料。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7栋414办公室
联系电话:8975524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