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内各企业:
按照《长沙高新区企业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奖励实施细则》(长高新管发[2014]52号),在高新区财税体制范围内的麓谷园区企业,吸纳高新区内被征地农民就业,给予就业奖励。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按照文件要求于8月25日前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6号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注意:
1、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即在吸收的企业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2、同一企业与同一名被征地农民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只能申报一次,以前年度已奖励过的,今年不要再重复申报。
3、需提供被征地农民拆迁协议复印件。
4、打印被征地农民一年的社保应缴实缴明细,并加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5、申报金额的填写:申报表一按照每吸纳一人奖励1000元填写。申报表二按照每吸纳一人奖励500元填写。
6、一次性申报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请将材料汇编成册。
联系人:江萌 联系电话:88805192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日